精華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將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 精華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將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 各界矚目的精華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處理方式,將有所調整。
國有土地之管理利用基於保育及公用優先外,其餘土地向以公開透明方式,依法以出租、出售、設定地上權或委託經營等多元方式提供民間開發利用。
國有財產局為配合財政部李部長上任後,強調國有土地之運用應落實永續經營觀念,透過變產置產、創造永續財源之目標,對座落精華地區、無公用需要之大面積國有土地,將在標售之外,積極推動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給民間開發利用。
首波辦理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之國有土地計有3宗,將於8月上旬推出,這批土地均位於台北市最繁盛地區,預期將有激烈競標情形。
據國有財產局表示,本次辦理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之國有不動產,地形方整、面積適中,區位良好,分別座落台北市中山區、大安區及信義區,土地使用分區皆屬商業區。
其中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343地號1筆國有土地,面積1,263平方公尺,位於長春路與龍江路交叉口,鄰近台北大學城區部、捷運木柵線南京東路站,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36萬6,481元;台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三小段424、424-1、424-2、424-3地號4筆國有土地,面積合計923平方公尺,位於和平東路與建國南路交叉口,鄰近大安森林公園,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31萬7,904元;台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11地號國有土地,面積6,373平方公尺,位於信義計畫區,松仁路與松高路口,緊臨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61萬5,000元。
該局又表示,依「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規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最長為50年,公開招標除應收取之權利金,以土地市價五成為底價,並以實際得標金額計收,及按訂約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年息5%計收地租。
存續期間,權利人如需讓與,應將原地上權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全部讓與,不得分戶轉讓。
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可加速土地開發及增加政府之永續財源,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投標,有意者可洽該局北區辦事處(處分課)索取公告招標文件或透過網路(網址:www.mofnpb.gov.tw)查詢。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193079 有財產局北區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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