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開制夫妻財產分開制如何辦理 夫妻財產分開制
我下禮拜要跟我男友到法院公證結婚...但我想在結婚前跟我男友辦夫妻財產分開制<因我男友有負債>想請好心大大教我如何辦理~感激不盡~謝謝
其實不用刻意去辦說!我之前也是不董,打電話去地方法院問之後,客服人員是跟我說誰欠的錢就誰還,除非有幫對方做保,才需要辦理財產分開制!不然通常是不用刻意去辦的妳要是不董,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各縣市的地方法院問問看喔!
現在的離婚率很高是沒錯....
這個問題~你們要訂夫妻財產制契約~要到法院申請登記夫妻財產制,要法院認定契約上要雙方同意辦理喔~~
妳有急著嫁嗎??他負債也要還看來他是正當行業??所以不怕被扣三分之ㄧ薪??若以扣三分支ㄧ薪負債中妳又在這時候結婚懷孕怎夠開銷??挺著肚子找得到工作嗎??千萬別在負債時結婚
依中華民國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度,若沒有特別到法院公證為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均視為法定財產制,所謂的法定財產制其實與分別財產制非常雷同,下述法條提供給你參考與比較:**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17條: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以及民法第1018條: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分別財產制--民法第1044條:分別財產,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這兩種財產制度於夫妻雙方的債務問題均適用於下述:**民法第1023條: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辦理財產分開制時填寫財產清單,不在清單內的,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其個人所有.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各自名下的財產也不會因為對方的債務而被扣押或處份.參考資料 MYSELF&民法
有空到法院 入口櫃檯都有志工